问题 | 股权冻结对公司影响大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股权冻结对公司的影响是比较大的。若冻结的股权是公司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则公司将面临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更换的问题,也就是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将变更,这对公众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来说影响会更大,有可能会导致其股价的大幅度波动。若冻结的股权是公司小股东则相应的负面影响会较小。总的来说,公司的股权被冻结,可能会导致公司内部股权价值发生变动的非财产权力被限制;同时将影响公司或其他股东办理增资扩股变更登记;还会导致银行降低对公司的放款额度;如果公司情况较为恶劣,银行可能会拒绝公司的贷款申请。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九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 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其他人民法院对已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协助进行轮候登记,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其他人民法院查阅有关文书和记录。其他人民法院对没有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制作笔录,并经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及被执行人签字,或者书面通知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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