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省本级医保的意思是说,参保人按照本省缴费基数参加社保,社保业务是在省社保中心办理的,和本省各地方参保人有所区别。 省级单位参加省保,是属于省社保中心管理的,通常指省直部门和单位。 省本级医保和市医保有所区别,比如说省本级医保报销比例相对市医保来说会高一些、省本级医保只能是省直单位的职员和档案在省人才中心保管且办有省养老统筹的办理,市医保只能是市直单位的职员和档案在市人才代理中心保管且办理了市养老统筹的办理。 省医保和市医保区别如下: 1、报销比例不同,一般是省医保报销比例高于市医保。 2、定点医疗机构不同。 3、就医和住院用药和检查不一样。省级医保就医和住院时用药数量和检查项目都比市级医保多; 4、省医保只能是省直单位的职工和档案在省人才代理中心保管且办有省养老统筹的办理,市医保只能是市直单位的职工和档案在市人才代理中心保管且办有市养老统筹的办理。 5、省级医保可以在任何医院就医和住院(参加了定点医疗保险医院)。而市级医保一般只能在市级医院就医和住院(参加了定点医疗保险医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