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电子缴款凭证和完税证明两者的区别在于表现形式不同。具体如下: 1、电子缴款凭证是纳税人使用电子申报方式申报应交税费时,税务机关向纳税人提供的经由网络开具的缴款凭证,如果纳税人采用线下办理纳税的方式,税务机关是不会提供电子缴款凭证的。 2、完税证明根据字面意思,是税务机关提供的,证明纳税人已经完税或者已经退还纳税人税款的纸质凭证,用以证明纳税人完成了纳税义务,如果纳税人采用电子申报方式缴纳税费,那么电子缴款凭证和完税凭证的应交税费的数据是一致的。 纳税流程如下: 1、对于自然人纳税人来说,纳税人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申请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2、也可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代理人需要携带委托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人本人签名的委托授权书原件以及该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办税服务厅窗口申请开具。 3、办税服务厅在接收到自然人提供的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之后,应当核对纳税人完税情况,并现场开具、发放《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四条 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时,必须给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时,纳税人要求扣缴义务人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开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