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应届高校毕业生档案,直接由各高校通过邮政机要交通、邮政EMS标准快递或派专人转递至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各高校转递档案时应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如学校将档案直接交给毕业生本人,请提醒学校档案是不能给学生自己保管的,需通过邮政机要交通、邮政EMS标准快递或派专人转递。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十三条从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审批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拒不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或者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故意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 (二)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贪污、挪用、扣压、拖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