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服务合同到期怎么续签 |
释义 | 物业合同到期后,当事人想要续签的,需要成立业主大会,然后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或者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召开业主大会决定续签合同,与物业服务企业续签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一、业主委员会有哪些义务 业主委员会的义务是召开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代表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合同义务;以及监督管理规定的实施。《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开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定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和物业用户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定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物业续聘程序是什么 物业续聘程序是,如果有业主委员会在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可以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就物业服务合同续聘或解聘进行表决,赞同达到过半即可。然后根据业主大会表决情况进行续聘或解聘,如果解聘的话可以通过招投标进行物业服务企业选聘。如果没有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合同是建设单位和物业公司签的合同,在没有业委会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前一般情况是顺延,直到业主委员会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止。 三、业主委员会对业主没有约束力吗 业主委员会对业主有约束力。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九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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