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停车位需要什么证件 |
释义 | 办理停车场的手续 1、申请人到所在辖区的交警大队区停车场管理办公室领取申请表,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提供土地证明或者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备核查; 2、拟开办的停车场内交通标志标线施划完毕,场内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等齐备; 3、区停车场管理办公室组织对经营性停车场的初步勘验工作,达到要求的上报市停车场管理办公室,同时将申请表报送行政审批中心。达不到要求的,告知申办人停车场存在的问题,继续完善; 4、市停车场管理办公室对停车场进行现场勘验,达到要求的,通知行政审批中心发放《停车场经营性许可证》; 5、取得《停车场经营性许可证》后,申请人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物价部门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二、办理停车场的申请条件 1、停车场经营业户开业申请书;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部门提供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3、规划部门的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明; 4、有效资信证明、经济担保书或停车保险合同; 5、场地平面图; 6、停车场与路网位置关系示意图; 7、公安消防部门的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8、办公及经营场地的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9、技监部门出具的机械设备安装技术合格证。对于个人而言,去租用停车位,则是与停车场出租方签订停车位租赁合同。对相应的责任与权利做好约定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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