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微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 |
释义 | 小微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是中国税收体系中的两个不同纳税人身份,其区别主要体现在税收政策、纳税申报、税率等方面。 1.税收政策 小微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纳税人,其纳税政策相对宽松,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而一般纳税人则需要按照国家税收政策缴纳增值税、所得税等各项税费。 2.纳税申报 小微纳税人可以采用简化纳税申报方式,即按月缴纳税款,每季度进行一次汇总申报,比较简便。而一般纳税人需要按月进行纳税申报,每年还需要进行一次年度纳税申报。 3.税率 小微纳税人的税率相对较低,增值税税率为3%。而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为6%、11%、16%等不同档次,且还需要缴纳其他税费。 需要注意的是,小微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纳税身份是可以互相转换的。小微纳税人如果销售额超过30万元,则需要转换为一般纳税人身份;而一般纳税人如果销售额不足30万元,则可以申请转换为小微纳税人身份。 总的来说,小微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在于纳税政策、纳税申报和税率等方面。纳税人应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纳税身份,以便更好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减轻负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二条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第二十三条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一)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第二十四条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 第二十五条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 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第二十七条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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