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东西口头协议有用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买卖东西口头协议有用吗 买卖双方的口头约定有法律效力,但是需要依法成立的口头的合同才具有效力。合同的形式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只要口头合同是由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订立的;意思表示真实;合同的内容合法;也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口头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 二、口头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什么 口头合同的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等。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三、合同诈骗包括口头合同吗 合同诈骗包括口头合同。依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因而,行为人利用口头合同或书面合同进行诈骗,其法律性质和法律责任都是一样的。是否成立合同诈骗,主要看是否符合以下条件: 1.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 2.欺诈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是指欺诈人虚构事实或故意隐瞒真相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故意陈述错误事实和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是构成欺诈行为的两个方面。 3.被欺诈人因欺诈而陷入错误。所谓错误,是指对合同内容及其他重要情况的认识缺陷。 四、口头买卖合同认定标准 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个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一)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双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四)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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