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经拿到了公积金贷款合同,但是银行还没有放款,因为工作原因断缴公积金会怎么样? |
释义 | 一、公积金断交有什么影响1、公积金停缴影响公积金办理贷款。已经获批的贷款一般不受影响,后续需要偿还的贷款当事人可以让新公司及时续交或者按时向贷款卡中充钱由个人承担公积金费用,以此继续缴纳。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二、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材料有什么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材料如下: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及婚姻状况证明;2、借款人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经济收入证明》及《公积金缴交情况证明》;3、购买住房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及首付款收据;自建住房的应提供批准建房的文件;4、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我在深圳缴纳的公积金现在已经回到家乡而没有缴纳公积金的银行,离深销户提取公积金多久? 法律分析:公积金一般是每年可以提取一次。公积金提取业务每隔12个月可以办理一次,超过12个月办理提取额度可以累计。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公积金提取,公积金提取分为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你好,我的公积金贷款已经25年了。我想缩短还款年限怎么办? 法律分析:在还款期内可以办理2次缩短还款年限业务。通过贷款额度计算公式,确定新的还款年限。缩短还款年限后,按照新的贷款总年限执行对应年限档次利率。如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当年不做调整。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第八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中,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由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担任。 公积金贷款,已提前还清,公积金次数已经用完,以后公积金还能支取出来吗? 用公积金贷款后可以提取公积金。具体是否由提取期限的要求,可以咨询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你好,我工作的外企已经搬走了。很多年了。但是我的公积金有余额怎么提取呢? 法律分析: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公积金提取流程图(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然不满足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那么就等到符合条件时,再申请提取。个人账户的余额也像银行存款一样,计算利息。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社保公积金断缴的影响 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中断之后,影响不大,只是不能享受社保待遇和公积金贷款申请。但是再次就业参加社保和缴纳公积金后,其以前年度的社保和公积金缴费年限、账户余额是累计计算的。医疗保险如果断交后在续交的话个人必须得6个月后才能重新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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