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的时候保险是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离婚的时候保险一般情况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还需要根据保险的类别来进行不同的判断,具体情况如下所述。 1、财产险 (1)普通家庭财产险需分割:持法院生效判决或离婚协议离婚证,到保险公司变更或解除,分割已缴纳费或退保后的费用; (2)家庭财产两全保险需分割:采取协议、分割补偿和解除合同分割储金三种方式。 (注:上述两种保险类型明显区别为普通家庭财产险为消费型,家庭财产两全保险为返还型) 2、人身险(含意外、健康等险种) (1)以共同财产所缴纳的个人保险费,视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这应是较有争议的一点,因为根据规定,夫妻双方除非有特殊约定公证,否则工资收入、投资收益、公积金、养老金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办理的个人人身险所缴的保费无疑划归到共同财产,也就意味着离婚时需视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保险法》规定任何人不能在投保人的合法权益内强行要求投保人退保,故而通常的做法是当夫妻双方互为投被保人时,在离婚后到保险公司进行投保人变更,将保单完全转让给被保人那方,然后对保单现价进行对半分割;或直接退保,将退还的保单现价对半分割。 而当投被保人皆为同一人时,夫妻任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将保单现价进行分割,但不能强迫投保人退保。被要求人只需补偿对方现价一半金额即可,不会影响到保单效力。 (2)受益人为对方的,判决或协议离婚后应办理变更或解除手续,并相应地分割已缴纳的费用或退保费用。 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保险金规定是什么? 1、财产险 (1)共同财产投保的,保险金为共同财产的; (2)产在婚前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 (3)个人财产在婚后以共同财产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但已缴纳的保险费中有一半属于对方。 2、人身险(含意外、健康等险种) (1)个人财产,但若以共同财产缴纳的保险费,保险费中有对方一半。 (2)夫妻一方作为他人的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获得的保险金,属于个人财产 可见,“保险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可分割”主要适用对象为获赔的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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