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首先上户口的话,你需要准备这些材料,第一个就是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第二个就是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和户口本的原件。第三就是夫妻双方的结婚证,第四,如果是在婚内的新生儿申报户口超过出生时间一年的,那么除了以上证明的材料之外,还需要出具婴儿母亲当时生孩子所在医院的分娩证明或者病历档案的复印件。 2、带上这些证明之后,到当地的户籍管理处去办理证明就可以了,一般是去你们当地的派出所里面去办理,派出所当中会有一个专门的户籍窗口,而且要在孩子出生的一个月之内想要办理的话,是到父母的任何一方的派出所的户政部办理。 3、所以说给新生儿上户口所需要的材料也并不,只要你赶得及,一定要在一个月之内把这些东西全部办好,不然的话可能还会比较麻烦,还要到医院去打印一些资料或者证明之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