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国家规定,平均每月工作日应为20.83天。年工作日为250天(365天减去104天休息日和11天法定节假日)。月工作日则为20.83天(250天除以12个月)。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365天减去104天再除以12个月)。 法律分析 国家规定的每月平均工作日应为20.83天。年工作日计算方法为:365天减去104天(休息日)再减去11天(法定节假日),得到250天。月工作日计算方法为:250天除以12个月,结果为20.83天/月。月薪计算天数为:(365天减去104天)除以12个月,结果为21.75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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