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男女分手后一方遭受到另一方恐吓的,如果是威胁人身安全的,对正常生活造成影响的,受恐吓方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立案处理,情节较轻的,会对威胁者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