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警扣留驾驶证和行驶证是否合理? |
释义 |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了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吊销驾驶证、拘留。交通警察可以先扣留驾驶证,并将案件移交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违法行为人需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接受处理,逾期未处理将吊销驾驶证。公安机关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法律分析 合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八条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第一百一十条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后交警扣留驾驶证和行驶证的法律依据及合法性分析 交通事故后,交警扣留驾驶证和行驶证的法律依据及合法性分析是一个涉及法律和交通安全的重要问题。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和第九十七条的规定,交警有权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扣留涉案车辆的驾驶证和行驶证,以确保安全调查和保护证据的完整性。这一措施旨在防止肇事者逃逸、销毁证据或继续危害交通安全。交警的扣留行为在法律上是合法的,但需要注意的是,扣留的时间应当有限,并且必须符合相关程序和规定。如果扣留时间过长或未按规定程序处理,涉及方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因此,在交通事故后,交警扣留驾驶证和行驶证的行为在合法性上是有法律依据的,但必须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并且遵守相关程序和规定。 结语 交通事故后,交警扣留驾驶证和行驶证的行为在合法性上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和第九十七条的规定。这一措施旨在确保安全调查和保护证据的完整性,防止肇事者逃逸、销毁证据或继续危害交通安全。然而,扣留时间应当有限,并且必须符合相关程序和规定。如若扣留时间过长或未按规定程序处理,涉及方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因此,在交通事故后,交警扣留驾驶证和行驶证的行为是合法的,但必须合理并遵守相关程序和规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七章 其他规定 第七十三条 对非本辖区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在违法行为发生地、处理地参加满分学习、考试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准许,考试合格后发还扣留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将考试合格的信息转至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转递信息清除机动车驾驶人的累积记分。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本规定的处罚幅度范围内,制定具体的执行标准。 对本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理程序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二节 机动车驾驶人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应当给予记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其分值,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供记分查询方式供机动车驾驶人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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