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鸡西市防疫指挥部电话号码为0467-2314028。 鸡西市防疫措施如下: 1、不再开展常态化区域核酸检测,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市域外抵返人员“落地检”,各县区继续提供社会面免费核酸检测服务并不断优化布局,方便满足群众“愿检自检”需求和防疫工作需要; 2、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严格落实“扫码、戴口罩”,进入医疗机构、密闭场所(包括KTV、歌舞厅、按摩室、棋牌室、剧本杀、网吧、酒吧等)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3岁以下婴幼儿免于核酸查验。高校、中小学、托幼机构及各类教育培训机构教学活动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3、市民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感冒类药品,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实名登记有关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