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6年重新起诉分割财产 |
释义 | 可以 如果离婚六年后才发现对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的,则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如果虽然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但是据发现的时间已经超过了三年的,或者没有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只是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了的,则不可以重新起诉。 离婚后,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但是,必须特别注意法律的要求: 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两年内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两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离婚后要求确认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或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 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有效期为1年,在这1年内是可以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已经受到损害那天开始计算。但是,如果债权人的权利受到损害超过1年,法院将不再保护。特殊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是否延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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