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可以多分或多分财产吗 |
释义 | 离婚时若一方存在以下五种情况,另一方可以多分财产: 1、隐藏财产; 2、转移财产; 3、私自变卖财产; 4、毁损财产; 5、伪造债务。除此之外还有照顾性多分财产的情况: 1、一方有过错,无过错方可酌情多分财产; 2、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 一、离婚财产分割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注意: 1、确定分割的原则和标准; 2、婚姻存续期间,承担义务较多的,可以要求补偿,多分些财产; 3、对方如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过错,无过错一方,可以要求赔偿; 4、离婚后一方生活有困难,可以从帮助的角度多分些财产; 5、跟子女的一方、妇女一方,在分房、财产可适当照顾; 6、财产分割最好找一个双方都信得过的人或律师做中证人,主持分割。 二、离婚怎样分财产 离婚财产分配要看双方能否达成协议。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如果要多分财产,首先要在起诉前进行多方面的调查,尽可能找出对方名下的财产和对方转移的财产,扩大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这是多分财产的前提;其次,可以证明对方损害了夫妻共同财产,包括隐藏、转移、出售损害共同财产,这是法律明确规定一方可以要求多分财产的唯一情形;如果能再次证明对方有过错,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并以财产抵扣。 三、离婚财产分割怎样少分 1、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所得原则上平分,一方证明另一方有过错的,可以要求多分财产。 2、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3、具体财产分配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4、离婚财产分配上是一般会考虑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5、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可主张多分配财产和损害赔偿,并且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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