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火化不会判刑。不火化下葬的处罚一般是限期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民政部门进行强制火化。殡葬改革是指积极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破除旧的丧葬习俗,节俭办丧事。 火化的相关规定: 1、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破除封建迷信的丧葬习俗,提倡节俭、文明办丧事; 2、凡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逐步推行火葬,其他地区允许土葬,但应进行改革。推行火葬和不推行火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 3、在推行火葬的地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制定推行火葬的具体规划。建立火葬设施和殡仪馆的费用,列入地方基本建设计划。有条件的地方,可因地制宜,集资兴建。 火化的具体流程: 1、尸体运到殡仪馆后,随车家属(接尸车可随带家属二至三人)首先到业务室,交验死亡证明,选购骨灰盒,领取火葬证,办好交款等项手续; 2、主持人宣布,火化仪式开始,由主持人带领到场人员默哀一分钟; 3、由死者单位领导或亲属作简单致词,表示悼念之情,祝愿死者安息,时间三五分钟即可,不宜过长; 4、瞻仰遗容。到场人员绕遗体一周,并向遗体三鞠躬。有条件的可以录相、照相留念; 5、主持人宣布遗体火化开始,遗体由工作人员或家属送到火化间,目送遗体入炉。 综上所述:火葬是殡葬改革的方向。但是并不是完全强制群众实行火葬。提倡火葬,逐步限制土葬,最终完全用火葬代替土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第四条 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