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转入内蒙户口需要的条件如下: 1、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 2、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必须年满18周岁;需要的材料,申请人书面申请;结婚证、居民身份证;迁入人户籍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3、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龄不超过法定婚龄且未婚又无正式工作; 4、投靠人系在职干部、职工的,按工作调动办理户口迁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