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事故发生由电梯管理者和物业公司负责。电梯使用管理者负有电梯安全保障义务。当电梯发生事故或故障造成损失时,电梯使用管理者对受害者承担第一赔付责任。使用管理者承担第一赔付责任后有权对造成电梯事故或故障的生产企业、安装企业、维保企业、检验单位和使用人进行追偿。 法律依据:《徐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 电梯有下列情形之一,电梯使用单位可以委托电梯制造单位或者电梯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评估: (一)因电梯故障导致人员伤亡的; (二)受水浸、火灾、地震等灾害影响的; (三)故障频率高,电梯使用单位认为需要安全评估的; (四)其他需要进行安全评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