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退婚女方需要退还彩礼。 彩礼退还也需要分不同情况而定如下: 1、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登记结婚的话,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2、如果双方登记结婚了,一般不能要求退还彩礼,但双方确未共同生活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及其困难的,男方可以提出离婚诉求后要求返还彩礼。 彩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主要指男方)及其亲属依据习俗向对方(主要指女方)及其亲属给付的钱物。给付彩礼的行为,虽然在法律上不提倡,但也不禁止。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九条 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