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批准拨用宅基地什么意思 |
释义 | 批准拨用宅基地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宅基地无偿提供给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单位使用,并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只要符合宅基地使用条件,可以永久使用。如果以后需要拆迁安置,只能享受房屋安置和拆迁房屋补助,土地则不能享受。批准拨用宅基地是指政府依据法律规定,允许农民或农村居民在其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权内的土地上,向使用者授权其在其中建造自己的住房;这项政策的出台旨在保障农民或农村居民的住房权益,增加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宅基地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批准拨用宅基地的过程中,应该考虑到保护土地资源、合理规划宅基地、加强管理等方面,确保政策的落实效果。 批准拨用宅基地的条件如下: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本村,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镇村公共实施和公益事业,需要拆迁的。 综上所述,批准拨用宅基地是指政府或相关机构根据土地管理法以及宅基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拨用土地,用于建设住房或建设家庭农场等目的;这一决定的原因在于,农村居民的住房问题和生产生活问题是农村发展的重要问题之一,在保障基本农田和生态安全的前提下,批准拨用宅基地有助于促进农村地区住房建设和家庭农场等农业生产的发展,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感。包括如何保障农村宅基地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如何规范宅基地使用和管理的制度建设问题等。 【法律依据】: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收到宅基地申请后,根据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予以受理;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受理;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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