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租赁合同中通常会有有关租赁物的磨损、损坏等问题的规定,法律对正常损耗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对于超出正常损耗的损坏,应当由承租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五条:当事人应当依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约定不明确或者没有约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和合同的性质、交易习惯、公平原则确定。 2.《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六条:保管人不得将托付的财产侵犯托付人的权益;不得以保管人的权益为由,占有、使用、支配托付的财产。 3.《民法典》第二百六十条:租赁期间,出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物的正常使用。承租人在使用租赁物的过程中因不可抗力或者正常使用导致租赁物部分磨损、损坏的,不影响其租赁合同的效力。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在租赁物的正常使用范围内使用租赁物,注意保养租赁物,使租赁物不发生超出租赁期限的重大损坏。如果承租人违反第一款规定,造成租赁物的超出租赁期限的损坏的,出租人有权依法请求其赔偿损失。 以上是针对如何判断租赁物的正常损耗的法律分析和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