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赔偿义务人的赔偿依据来自法院已经生效的裁判并已经启动执行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赔偿义务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执行。如果赔偿义务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同时,法院可能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赔偿义务人的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如果赔偿权利人发现赔偿义务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