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务员的请销假制度是什么 |
释义 |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法律分析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机关事业单位请销假管理制度 1、请销假是指因公或因私离岗外出,不能正常在岗工作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履行请假和销假手续。 2、审批程序。离岗外出或不能正常在岗工作半天以上的,均须履行请假手续。 (1)干部离岗请假审批程序。因公离岗半天以内的,填写“外出单”并由分管领导批准。因私请假一天以内填写“请假单”由分管领导批准,一天以上,五天以下由分管领导审核,主任审批;五天以上由分管领导审核,党工委书记审批。 (2)领导干部离岗请假审批程序。因公离岗半天以上,要口头向党工委书记请假。因私请假离岗的,须填写“请假单”并由主任审核,党工委书记审批。 3、请假一律为事前请假,严禁事后或事中补假,请假手续的审批程序,原则上由请假人本人亲自办理。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七条 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该内容由 孙晋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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