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书遗嘱如何才能执行下来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自书遗嘱执行的方式是由遗产管理人执行。有遗嘱执行人的,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一、法院能指定遗产管理人吗 法院可以指定遗产管理人的情况如下:当继承人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首先可以由遗嘱人确定,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担任遗产管理人。 二、父亲欠的债谁来还啊 父亲欠的债由本人来还;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共同财产清偿;债务人死亡的,由遗产管理人以遗产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以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自愿偿还的不受此限制;放弃继承的,对债务不负清偿责任。 三、父亲去世财产该怎么继承权 父亲去世财产根据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由法定继承,即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即父母、子女、配偶平分遗产。需要强调的是,继承人应当依法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并以其遗产的实际价值部分缴纳税款和债务。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如果没有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 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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