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权扣划存款的机关如下: 1、人民法院、海关、税务机关、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军队。 2、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扣划个人和单位在银行的存款。司法、行政机关查询、冻结和扣划银行存款以下简称查冻扣是包括人民银行在内的监管机构、金融机构在工作中经常遇到的现象; 银行对扣划的款项应如何处理 1、属于归还银行贷款的,应直接划给贷款银行,用于归还贷款; 2、属于给付债权单位的款项,应直接划给债权单位; 3、属于给付多个债权单位的款项,需要从多处扣划被转移的款项待结案归还或给付的,可暂扣划至办案单位在银行开立的机关团体一般存款科目赃款暂收户或代扣款户。待追缴工作结束后,依法分割返还或给付; 4、属于上缴国家的款项,应直接扣划上缴国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