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人支部委员会设置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3个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直接选举产生1名书记,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或配1名支部干事。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 第二十条 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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