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无故延迟交房3个月怎么赔 |
释义 | 开发商延迟交房3个月,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赔偿金。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一、商品房买卖存在哪些情节开发商需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四)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五)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二、开发商延迟交房可以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吗? 开发商延迟交房可以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买家可以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包括: 1、卖方擅自抵押。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擅自抵押) 2、一房两卖。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3、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4、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5、房屋面积误差超过合理限度。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但是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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