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现场申报:填好《住房公积金专管员登记表》送至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归集管理科   2、缴存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申报:直接在本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填报《住房公积金专管员登记表》   3、微信公众平台申报:微信搜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关注后下载《住房公积金专管员登记表》,填好后发送至“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微信号。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六条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