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司住所变更需要的材料有: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4、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5、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 6、变更住所的批准文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市场主体变更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跨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的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前,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出地登记机关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移交市场主体档案等相关材料。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 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涉及营业执照记载事项的,登记机关应当及时为市场主体换发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