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活中环境污染有哪些 |
释义 | 生活中的环境污染包括了: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噪(音)声污染、农药污染、辐射历袜污染、热污染、显性污染,隐性污染、工业环境污染、城市环境污染、农业环境污染、化学污染、生物污染、物理污染(噪声污染、放射性污染、电磁波污染等)固体废物污染、液体废物污染、能源污染。 环境污染的分类: 1.环境污染按环境要素可分为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和土壤污染等; 2.环境污染按污染的性质可分为生物污染、化学污染和物理污染; 3.环境污染按污染物的形态可分为废气污染、废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以及噪声污染、辐射携兆污染等; 4.环境污染按污染产生的来源可分为工业污染、农业污染、交通运输污染和生活污染等;按污染物的分布范围分,又可分为全球性污染、区域性污染、局部性污染等。 法律规定对于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构成污染环境罪,将处于相应的刑事处罚。环境污染是指自然或人为地向环境中添加某种物质而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而产生危害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二十九条 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各级人民政府对具有代表性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溶洞和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以及人文遗迹、古树名木,应当采取措施予以保护,严禁破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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