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棚户区改造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棚户区改造最新政策: (1)棚户区补偿分为现金补偿和房屋置换两种。 (2)房屋置换有三种补偿方式。 1.指定一定的置换比例,如新旧按1: 1.5面积置换等。 2.把房子重置成新价格,就是把房子折算成一个价格,这个价格和房子的新旧、装修、结构有关; 3.其他搬迁激励措施。 (3)面积的确定。当地的房屋征收办法对此必须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按照某一年的土地分配来评级的,也就是有上限。因为棚户区形成时间长,历史遗留问题多,住户多,每户居住面积不够,自然就出现了一些医院建筑。在这种情况下,面积如何计算,必须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来确定。 (4)补偿标准。棚户区改造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实施。除了鼓励地方政府实施财政补贴、税费减免、土地出让收入返还等优惠政策外,政府还允许在改造项目中建设一定比例的商业服务设施和商品房,支持政府部分收入的出让,吸引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既让原棚户区居民享受到更好的公共服务,又缓解了政府融资压力,提高了改造效率。 二、棚户区改造拆迁纠纷的解决途径 1.行政裁决 根据国务院令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裁决。 2.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 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承租人拒绝在约定的搬迁期限内搬迁的,被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 3.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房屋拆迁纠纷中的行政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是,行政诉讼是有前提条件的。如果对行政裁决后的裁决结果不满意,可以进行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依法进行行政诉讼。 4.补偿协调裁定 指对补偿标准的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解决;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决定。这是国家为减少和解决征地纠纷而实施的一项制度。 发生房屋拆迁纠纷时,可以通过行政裁决解决,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也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或者通过民事仲裁、民事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后一种方式是补偿协调裁决,由人民政府协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七条城市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镇发展布局、功能区划、土地利用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的区域范围,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地、环境保护、,自然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等内容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的必修内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