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一、医疗保险: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应在3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次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或连续中断缴费3个月的情形,视为中断参保。 二、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如果中途断缴可以补续,且不用重新计算累计缴交费年限,但会影响退休后的待遇。 三、工伤保险:一旦停交即会失效。 四、生育保险:只要累计缴纳保险费满一年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就算中间中断也没关系,不需要一次性缴纳所有保险费。 五、失业保险断交影响不大,是累积时间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