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该房产为夫妻共有时,则夫妻双方都应该同时到场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共有权证及结婚证等其它相关证件。如果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办理过户手续时,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的人必须带上公证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一、办理房屋买卖的委托公证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办理房屋买卖委托公证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公证机关的要求提供材料。通常来讲,委托人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必须亲自携带房产委托书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并向公证机关提供下列材料:(1)房产委托公证申请表;(2)委托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人为法人的,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3)房产证原件;(4)房屋买卖合同;(5)授权委托书;(6)受托人的身份证件。 二、房产过户给子女需要什么资料 一般情况下,买房过户的时候,需要买卖双方有效的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表、已婚人士的婚姻证明,未婚人士的未婚证明、卖方结婚证、房屋产权证等资料。如果夫妻双方是在是无法到场,那么还要委托人出示并且公证委托书。如果房产有抵押的,那么还要提交抵押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三、租赁合同备案登记需要些什么 办理租赁合同备案证明,必须是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带上各自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起到房屋产权登记中心进行办理。如果承租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不止一人的,各方均应到场,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进行办理,但是有的时候委托书需要进行公正,因此建议能够本人去最好本人亲自去,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