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从2016年5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由20%降低为19%。 二、从2016年5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全省失业保险总费率由2%降至1.5%,其中:单位费率由1.3%降至1%,个人费率由0.7%降至0.5%。 此次是阶段性降低缴费比例,期满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按照国务院部署和我省基金支撑能力的实际情况再统一作相应调整。 缴费时间越长,领取养老金越多,缴费回报率越高 假定某男(女)性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从2007年开始按全省上年度在岗月平均工资缴费,以2006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础,全省上年度在岗月平均工资增长率为10%。男性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分别缴费15年、20年、30年、35年、38年、40年、43年,需缴费分别为11.35万、20.46万、58.76万、96.80万、130.0万、158.1万、211.6万;女性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分别缴费15年、20年、30年、35年、38年,需缴费分别为11.35万、20.46万、58.76万、96.80万、130.0万。 根据目前政策计算,男(女)性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分别缴费15年、20年、30年、35年、38年、40年、43年,可分别领取养老金为19.53万元、40.26万元、146.50万元、267.96万元、381.72万元、481.90万元、681.04万元,其收回缴费本金的同时,可获得的缴费回报率分别为72%、97%、149%、177%、194%、205%、222%。女性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分别缴费15年、20年、30年、35年、38年,可分别领取养老金为25.45万元、52.75万元、193.76万元、355.79万元、507.91万元,其收回缴费本金的同时,可获得的缴费回报率分别为124%、158%、230%、268%、2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