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综合保险则包括工伤保险、住院医疗、老年补助等三项待遇。需要注意的是11年之前交的综合保险通常来说只能按照综合社会保险来算,不能按照社保来算,但是不同的地区实行的政策是存在着差异的,如成都市就规定2011年3月31日以前已参加综合保险的人员整体转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建立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档案以及基本信息。 法律依据:《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并轨接续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具体问题处理意见》 一、建立接续参保档案以及基本信息 2011年3月31日以前已参加综合保险的人员(简称参保人,下同),2011年4月1日起整体转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建立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档案以及基本信息。 (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参保人2003年3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期间实际缴纳综合保险费的信息,按对应年度分别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记录,记载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转移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 (二)参保人2003年3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期间因各种原因中断或未缴纳综合保险费的,中断或未缴费期间不记载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需缴纳2011年3月综合社会保险费或补缴往期综合社会保险欠费的参保单位,应于3月22日前到参保所在地的综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缴费转账手续;4月1日及以后补缴的,按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执行。4月1日以后补缴使参保人员增加的参保费用部分,由参保单位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