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买卖合同的交付方式有什么?
释义
    买卖合同的交付方式包括现实交付、简易交付、拟制交付和占有改定等。当标的物需要运输且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约定不明确时,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风险转移给买受人。出卖人依法提存后,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法律分析
    一、买卖合同的交付方式有什么?
    1.现实交付,即出卖人将标的物置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是标的物直接占有的移转,此为交付的常态。现实交付依交货方式的不同,可以再分为三种情形:
    (1)送货上门。即由出卖人送运货物到买受人处,此时货交买受人处才算完成交付。
    (2)上门提货。即由买受人到出卖人处取走货物,此时货物运出出卖人处即算完成交付。
    (3)代办托运。即由出卖人代理买受人与承运人订立运送合同,买受人承担运费的交付方式。此时出卖人将货物交给承运人即算完成交付。
    2.简单交付,即买卖合同订立前,买受人已经通过租赁、借用、保管等合同关系实际占有标的物,标的物的交付系于合同生效的交付方式。
    3.占有改定,即动产物权的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由出让人继续占有,但在物权让与合同成立时,视为交付,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
    4.指示交付,又称返还请求权让与,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出让人将其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支付。
    5.拟制交付,即出让人将标的物的权利凭证(仓单、提单)交与受让人以代替物的现实交付。
    二、买卖合同风险转移规定有什么?
    1、货交第一承运人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就完成了现实交付,风险就转移给买受人承担。
    标的物需要运输包括两个因素:指约定标的物由出卖人负责办理托运,承运人是独立于买卖合同当事人之外的运输业者。
    2、在指定地点货交承运人
    出卖人根据合同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出卖人依法提存
    债务人依照法律规定提存标的物后,提存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据此,出卖人依法提存后,风险移转由买受人承担。
    买卖合同的交付方式主要包括现实交付、简易交付、拟制交付、占有改定等。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需要运输,但是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存在约定的交付地点不明确的情况,只要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风险就转移给买受人了。出卖人依法提存后,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结语
    买卖合同的交付方式多种多样,包括现实交付、简易交付、拟制交付和占有改定等。当标的物需要运输且没有明确约定交付地点时,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风险转移给买受人承担。此外,如果出卖人依法提存标的物,风险也由买受人承担。在买卖合同中,交付方式的选择和风险的转移规定对于双方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三十四条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章 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第五十一条 合同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合同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合同标的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并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合同当事人对交付方式、交付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3 20:4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