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正确转社会养老保险 |
释义 | 转移养老保险的办法: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可以申请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开具参保缴费凭证,然后由本人或者本人所在的单位携带该缴费凭证、职工的身份证明等材料,向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移。 【法律依据】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第三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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