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顾客发票丢失,商家不得重复开具相应发票。一般的处理方法,如顾客为个人的,商家可复印发票留底联次,加盖公章予以证实,如顾客为企业单位的,商家则应予依法办理相应的已征税证明及相应税务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