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燃气公司无故停气属于侵权违法行为。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违法用气等原因,需要中断供气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户;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应,造成用户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六条 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适用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六百五十一条 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供电人未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百五十二条 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