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军人产假多少天 |
释义 | 法律分析:女军人产假在原有98天的基础上,增加孕产假90天,也就是188天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 女军人、女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女文职人员、女非现役公勤人员符合晚育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时,除按照规定享受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90天。增加产假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按照产假的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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