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企业员工权益保护与赔偿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破产企业员工权益保护与赔偿 破产企业的员工的赔偿: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同利益债务后,应当优先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贴和抚恤金费用,应当纳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经济补偿金以员工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础,按照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破产企业拖欠工资员工怎么办 公司破产后,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可以直接管理人索要。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破产,员工工资在破产清算资产处置收入中优先清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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