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积极退赃从轻标准 如下: (一)非暴力型犯罪,全部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30% (二)轻微暴力型犯罪,全部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20% (三)严重暴力型犯罪,全部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根据《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十二条规定: 对于退赃、退赔的,应当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及退赃、退赔数额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非暴力型犯罪,全部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30%;轻微暴力型犯罪,全部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20%;严重暴力型犯罪,全部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部分退赃、退赔的,可以相应减少从宽幅度。 二、积极退赃能减刑多少 主动退赃减百分之三十以下,其中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中的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中第8条对退赃的减刑有明确的规定: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其中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三、积极退赃是从轻还是减轻处罚 本质都是一样的,从轻处罚是在法定刑的幅度以内判处刑罚,减轻处罚是在是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正常的法律程序而言,只要是积极退赃的法院量刑就会酌情考虑从轻判处、减轻罪刑。而在法院判决前的任何阶段退赃,都可以认定是积极退赃,依法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亲属代为退赃的,可从轻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具体确定从轻、减轻还是免除处罚,应当根据犯罪轻重,并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