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行贿罪的犯罪主体: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且具有 刑事责任能力 的自然人。(二)行贿罪客体: 国家工作人员 的职务廉洁性和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三)行贿罪主观要件:故意,并且具有谋取 不正当利益 的目的。行为人如果不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或者谋取的是正当利益,那么 不构成犯罪 。(四)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