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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税需要计提吗?怎么做分录
释义
    个人所得税是需要计提的。
    会计分录
    计提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个人保险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银行存款
    对于个人所得税退回后,可以这样以下会计分录:
    1、收到时
    借: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
    2、发给员工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现金
    3、如果不给员工,作为公司收入
    借:现金
    贷:营业外收入
    个税免征额
    公众对"起征点"存在误解。正确的说法应该是"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起征点"与"免征额"有着严格的区别:
    所谓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征税数额开始征税的界限。征税对象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时不征税。一旦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或超过起征点时,则要就其全部的数额征税,而不是仅对其超过起征点的部分征税。
    所谓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征税对象总额中预先减除的数额。免征额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
    二者的区别是:假设数字为2000元,你当月工资是2001元,如果是免征额,2000元就兔了,只就超出的1元钱缴税,如果是起征点,则是不够2000元的不用交税,超出2000元的全额缴税,即以2001元为基数缴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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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1 17:2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