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多少内无人认领 |
释义 | 遗失物无人认领应依法处理,半年内归国家所有;拾得遗失物应返还权利人,有关部门应发布招领公告,6个月无人认领归国家所有;拾得人不得要求报酬,有关部门应妥善保管遗失物;如遗失物转让他人占有,权利人可请求损害赔偿或返还原物,支付受让人费用后可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法律分析 一、遗失物无人认领怎么处理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半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2、公安机关拿到物品无人认领后,应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上缴有关部门(比如民政、财政),或者受这些部门的委托将无主物品拍卖,所得全额上缴国库。 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八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二、拾得遗失物怎么办 1、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拾得人可以要求支付必要费用,但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遗失物人发出悬赏广告,愿意支付一定报酬的,不得反悔; 2、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同时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自有关部门发出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国家所有。有关部门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使遗失物损毁、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拾得人拒不返还遗失物,按侵权行为处理。拾得人不得要求支付必要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4、如果遗失物通过转让为他人占有时,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如果受让人通过拍卖或向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支付的费用。权利人支付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失物无人认领的处理方式是,发布招领公告后半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公安机关应按规定上缴有关部门或拍卖,并将所得全额上缴国库。拾得遗失物应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可要求支付必要费用但不得要求报酬。有关部门应妥善保管遗失物,如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损毁遗失物,应承担民事责任。拾得人拒不返还遗失物,将被视为侵权行为处理。权利人可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在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如受让人支付了费用,权利人应支付该费用后再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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