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事起诉书是一个官司良好的开端,为什么这么说呢?这是由他的重要性决定的。起诉书写的好不好直接影响着官司的输赢,他是起诉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我国刑事上的案件分为自诉和公诉,公诉是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的,自诉是当事人自己向法院提起的,如此说来,写刑事起诉书的当事人也就不同。刑事起诉书主要由六部分构成: 一是提起刑事起诉书的人民检察院,以及案号和编号等; 二是被告人的详细资料; 1、被告人的详细资料包括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现羁押处所等。 2、辩护人的基本资料,包括姓名、工作单位、通信地址等。 三是请求事项; 四是对犯罪事实的详细解释; 1、事实,必须写清的内容有犯罪时间、地点、人物、手段、目的(直接、间接)、经过、后果等。要注意前后时间事实之间的一致性,一定要把关键性的情况说明白,并且要保证所写事实真实,不得虚构。 2、理由,其可理解为摆事实,讲道理,拿证据。 五是文章尾部; 文章尾部要写上诉的人民法院名称,以及起诉的检察员和起诉书的写作时间; 六是刑事起诉书附项。 附项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填写的,包括被告人羁押的场所、卷宗册数、赃物证物及其具体明细单证(比如主要证据复印件×份,证据目录×份,证人名单×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