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养关系终止后还是一家人吗 |
释义 | 收养关系终止后不是一家人。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 一、过继的孩子可以继承财产吗 过继出去的子女是否有对生父母遗产的继承权,需要根据法律规定或具体情形对待。从法律规定上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过继出去的子女是对生父母遗产没有继承权。符合相应的情形时也具有继承权:如果生父母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而将财产处分给过继出去子女的,享有继承权。另外就是过继子女与养父母解除了收养关系而与生父母恢复了权利义务关系的,也享有继承权。 二、收养关系成立后子女和生父母养父母之间是什么关系 收养关系成立后,在法律上,子女和生父母及其近亲属之间的关系消除,生父母不再是子女的监护人, 无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子女成年后也无赡养父母的义务。收养关系成立后,子女和养父母之间形成相当于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关系。 养父母成为子女的监护人,有抚养和教育未成年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养子女应当和养父母一起生活,而不能和生父母一起生活。 养子女在成年后也有义务赡养养父母。养子女和养父母的近亲属形成法律上的亲属关系。 三、生母和养母谁有孩子的抚养权 生父母将孩子送养给他人,就没有关系了。养父母对孩子有抚养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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