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协议离婚程序如下: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二、诉讼离婚程序如下: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